pdf文档 百章说 以“帮缴社保”裹挟员工加班,权益红线不容试探

275.53 KB 5 页 0 下载 51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语言 格式 评分
中文(简体)
.pdf
3
概览
百章说|以“帮缴社保”裹挟员工加班,权益红线不容试探 近日,佛山汇创塑料模具有限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至少加 班 10 晚以上,抛出 “自愿加班,可帮缴社保个人部分” 回 应,此事迅速引发社会关注,也将企业用工规范和劳动者权 益保障问题,再次推到舆论的聚光灯下。 3 月 26 日,该事件经网络曝光后,迅速在各大社交平 台引发热议,话题热度持续攀升。3 月 27 - 28 日,多家 媒体跟进报道,不仅披露了公司通知原文,还获取到公司方 面回应、劳动监察部门反馈,推动舆情进一步发酵,话题阅 读量、讨论量持续上升。图源:荔枝新闻 网民观点 (一)质疑公司变相强迫加班​ 多数网友对公司 “自愿加班” 的说法表示质疑,认为 将社保缴纳与加班挂钩,本质是一种变相的强迫加班行为。有网友指出,社保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责任,不能作为激 励员工加班的筹码,这一做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违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也普遍支持这一观点,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明确表示,公司以社保缴纳为 条件要求员工加班,属于变相强迫加班,违反了《劳动法》 中关于禁止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规定。​ (二)呼吁保障劳动者权益​ 多数网民表示,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健康权不容侵犯,长 时间、高强度的加班会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网民呼吁劳动监察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此类违法行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能够在公平、健 康的环境中工作。​ 百章说​ 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 加班,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有严格的时长 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同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 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员工加班与否作为代缴条件。若 公司未按时足额代缴社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 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0.5‰滞纳金。此外,公 司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 150% 的 工资报酬。此次事件中,公司以社保缴纳为条件要求员工加班,涉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该公司看似给出 “自愿选择” 的机会,实则是将社保 缴纳与加班捆绑,是变相的强制加班。依据《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为员工缴纳社保 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与员工加班与否挂钩。这种 将本应履行的责任,当作激励加班的筹码,严重混淆了概念, 破坏了劳动市场的公平秩序。​ 从实际操作层面看,“每月加班 10 晚以上”的要求, 很容易导致员工加班时间远超《劳动法》规定的每月 36 小 时上限。长时间高强度工作,不仅会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 降低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也会削弱员工的职业幸福感和对 企业的认同感。这种短视行为,无疑是在透支员工的健康, 也在透支企业的未来竞争力。​ 这一事件还反映出部分企业在用工管理上,缺乏对法律 的敬畏和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一些企业试图通过各种“巧 妙”手段,规避法律责任,降低用工成本,这种做法不仅侵 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 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要打破这种不合理的“加班文化”,需要多方合力构建 健康的劳动环境。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严肃 查处企业的违法用工行为,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让法律的 红线真正“带电”;企业应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通过优化管理、技术创新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而不是将压力转嫁给 员工;劳动者自身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佛山这一事件,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只有让劳动者在 公平、合法的环境中工作,让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 能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共赢,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期待相 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给出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为劳动者 撑起权益保护伞,也为企业合规经营划出清晰界限。
下载文档到本地,方便使用
共 5 页, 还有 1 页可预览, 继续阅读
文档评分
请文明评论,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