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只是商标,企业就别再玩文字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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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只是商标,企业就别再玩文字游戏了
(文稿内容转自新京报)
对白象而言,消费者期待看到的,不仅是包装上的“多
半”,更是企业责任感的“全满”。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多位网友反映称,白象多半
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
并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对此,白象食品官方
客服人员表示,“‘多半’确实是商标,产品具体克重以包装
上显示的为准,本身产品是没有问题的”。
6 月 4 日晚间,@白象食品发表声明称,目前公司在售的
“多半”产品,是基于原 70 克面饼基础上推出的 110—120
克面饼的大分量产品。“多一半”是基于原 60 克面饼推出的
100 克面饼的产品。“多半”商标申请注册的初心是为了与常
规分量产品做区分,便于消费者选购。并称如因此给消费者
造成误解,公司诚挚地表示歉意。
解释也解释了,道歉也道歉了,但这个“解释”与“道
歉”其实并没有回答最初媒体的质疑。在潇湘晨报的实地调
查中,白象某款产品包装显著标注了“多半袋/桶面”,但面
饼实际增量仅 25 克(普通款 85 克,“多半”款 110 克),并
没有达到消费者预期的“多一半”。所以,所谓“多半”“多
一半”的说辞,无论怎么解释,都改变不了其误导消费者的
事实。或许在企业看来,这种“创意”是常见的营销策略,但
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商标用语与日常语义存在明显差异时,
企业是否有义务作出更醒目的提示?从现有包装看,涉事产
品的设计,无疑在客观上误导了消费者。
事实上,这并非白象首次使用“多半”概念。公开资料
显示,2018 年白象曾推出“多半袋面”促销活动,明确宣传
“加量 40 克”。这种历史行为更强化了消费者对“多半”代
表增量的认知惯性。如今,白象将“多半”注册为常规产品
商标,却未同步调整宣传策略,新旧认知的冲突自然会引发
质疑。
速食面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通过包装创新寻求差异化本
无可厚非。但创新不能以模糊信息边界为代价。类似案例在
食品行业并不鲜见,此前,“千禾 0”“壹号土”和“供港”
等商标争议都曾引发关注。
这也反映出,当营销话术与消费者常识认知出现偏差时,
即便符合法规字面要求,也容易引发信任危机。白象作为这
一行业的头部企业之一,更应珍惜多年积累的市场信誉。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
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也因此,此事关键的问题不在于
“多半”能否作为商标,而在于商标使用方式是否足以避免
消费者误解。
在包装设计上,将商标说明文字与产品名称采用同等字号显示,或增加更明确的释义标注,都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但企业若只在合规性上做最低限度满足,忽视消费者实际认
知体验,长远来看必将损害品牌价值。
当前,商标审查主要关注是否与现有商标冲突,对可能
引发的公众认知混淆缺乏具体的评估标准。因此,也建议相
关方面持续完善商标注册的语义审查机制,当具有明确量化
含义的日常用语用作商标时,不妨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规范
说明。而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商品包装标识的动态监管,
对可能产生误导的设计及时约谈整改。
说到底,一而再再而三的商标争议,也给更多企业敲响
警钟:在追求营销创意的同时,必须守住信息透明的底线。
对白象而言,消费者期待看到的,不仅是包装上的“多半”,
更是企业责任感的“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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