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要求学生签“自残自杀免责书”引热议
中学要求学生签“自残自杀免责书”引热议 12 月 25 日,有网民通过社交平台反映,广东梅州市五 华县水寨中学要求所有学生签“承诺书”,承诺书中提到学 生“若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不会以任何理 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等内容。当 日,五华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五华县教育局责令该校立即 收回已签订的《承诺书》予以作废处理,对学校负责人进行 约谈并全县通报批评,要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 意义的认知,从而减少学生自杀和自残行为。 百章说|从“无效承诺书”看学校教育责任缺失与学生心理 困境 学校要求学生签字承诺“自残自杀与学校无关”事件 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这一行为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 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从学生心理状态的角度来看,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和生理 发展的过渡期,他们可能会面临情感波动、焦虑、抑郁等心 理困扰。一些学生甚至可能因承受不了压力,产生自残或自 杀的念头。学 生正 确应对困惑和压力,而不是通过回避责任来处理问题。 此外,即使从法律角度讲,这样的承诺书也不具备法律 效力,因为学校不能以任何形式规避在其管理范围内保障学 生生命安全的义务。一旦发生学生自残自杀等悲剧事件,学 校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监管、教育和疏导责任,才是判定其是 否应承担责任的关键,而非一份不合理的承诺书。 因此,学校在面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时,应该采取更 加积极的措施,而非通过一纸承诺书来推卸责任。学校应承0 魔豆 | 7 页 | 426.36 KB | 9 月前3
共 1 条
- 1